由於閱讀了她在手腕上戴的互聯手錶上收到的消息,一個女人不得不面對正義,這批准了她。但是,被告的想法是在他的右邊。
勞拉(這不是她真正的名字),這是一位33歲的母親,住在塔恩·伊特·加洛納(Tarn-Et-Garonne)的拉夫蘭松(Lafrançaise),是與母親共進午餐。對於年輕女子來說,一切都是最好的。然後在那裡連接的手錶它的手腕上開始振動。她剛收到一條消息。她大聲地看著附件屏幕,看到的東西使自己的生活飛了起來。這個信息不是給她的,而是給她的丈夫Gendarme。後者的同事和鄰居抱怨“只有[在]情婦“。
毫無疑問,通姦是啟動的。在家庭法官之前,勞拉(Laura)展示了其他人的著名信息,以表現出欺騙。但是當她認為自己做得很好時,她在2024年1月得知她現在的前配偶已向她提出了投訴指通信的秘密。然而,是勞拉在收到消息的那天使用了手錶。那為什麼要這一指控呢?
正義譴責一個女人,因為她在互聯手錶上讀了一條消息
實際上,兩位配偶依次使用手錶。它的共享方式與社交網絡上的帳戶相同。勞拉(Laura)的律師回憶起她的委託人”甚至有她丈夫的憲兵代碼,他也給了她從實習中訪問視頻“。在蒙托比亞刑事法院之前,勞拉為自己辯護:“”我只是讀了一條無意給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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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226-1條,侵犯他人隱私的隱私是有責任的一年監禁和45,000歐元的罰款。如果犯罪是由配偶,PACS或伴侶的伴侶犯下的,那麼悲傷就會增加到2年監禁和60,000歐元罰款。勞拉終於受到了譴責,但像徵性的句子:300歐元被罰款。
來源 :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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