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已被美國聯邦法院下令在與其 Chromecast 設備相關的案件中支付 3.387 億美元的賠償金,該設備允許將內容串流傳輸到其他設備。
德克薩斯州西區韋科分部的聯邦陪審團宣布穀歌為科技巨頭,這對谷歌造成了令人驚訝的法律打擊侵害專利技術的責任由 Touchstream Technologies 所有。
這項決定是在 Touchstream 於 2021 年 6 月提起訴訟之後做出的,自稱於 2011 年 12 月見過 Google並在 2012 年 2 月被告知這家科技巨頭沒有興趣與其合作。谷歌隨後於 2013 年推出了 Chromecast,儘管它是基於該公司持有的專利。
Touchstream 表示,其創始人、紐約州立大學威徹斯特社區學院前電子學習教學系統設計師David Strober 在2010 年找到了一種將視訊從智慧型手機等較小設備傳輸到電視等較大設備的方法。據他們稱,谷歌未經他們同意就使用了該技術,因此引發了投訴。
這指定第一代 Chromecast 以及第二代和第三代 Chromecast Ultra 和 Chromecast with Google TV,以及其他 Chromecast 整合產品侵犯了 Touchstream 的專利。
在數年後,陪審團於 2023 年 7 月 21 日宣布了決定,要求谷歌賠償受傷的軟體開發商 3.387 億美元。
不出所料,谷歌反對這一裁決,認為這些專利“難以建立,並且不涵蓋在個人設備上選擇內容並在另一個螢幕上查看的所有方法」。此外,這家美國巨頭聲稱 Chromecast 與 Touchstream 專利中詳述的技術不同。
谷歌明確表示希望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稱這些專利無效,並且「始終獨立開發技術,並根據自己的想法的優點進行戰鬥」。在等待了解更多資訊的同時,請注意 Touchstream 也對活躍在螢幕廣播影片領域的其他公司提起了類似的訴訟,包括 Comcast、Charter 和 Al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