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和 Facebook 已經被指控違反了歐盟關於保護個人資料的新法規 GDPR。這項新規定生效不到 24 小時,就有投訴要求這兩家網路巨頭賠償數十億歐元。
2018 年 5 月 25 日這個星期五,GDPR 剛剛生效!最近幾週,微軟、谷歌、蘋果和 Twitter 等網路巨頭都更新了隱私權政策,以做好準備。為了遵守,谷歌決定簡化其個人資料政策。就他而言,Facebook部署了多項新功能來保護其會員的隱私。
對奧地利著名活動家馬克西米利安·施雷姆斯來說,這些措施顯然還不夠。 GDPR一生效,該男子就向法國、比利時、奧地利和德國等多個歐洲國家提出了多起投訴。
對於第 29 條資料保護工作小組主席 Andrea Jelinek 來說,Maximilian Schrems 的投訴是有效的。奧地利人聲稱 Facebook 和谷歌為遵守 GDPR 而製定的程序不尊重該法規的原則。您要么接受您的數據被收集,要么被迫不再使用諸如WhatsApp 或 Instagram”,他向英國《金融時報》解釋。
對他來說,這項政策違反了GDPR:根據規定,每個使用者必須能夠選擇接受或拒絕某些特定政策。對他來說,這兩家網路巨頭也對違規行為瞭如指掌。
因此,馬克西米利安·施雷姆斯 (Maximilian Schrems) 在他的申訴中聲稱向 Google 提供最多 37 億歐元,向 Facebook 提供最多 13 億歐元為了確定這些金額,這位活動人士根據兩家公司的營業額確定了這些金額。 Google和 Facebook 強烈否認了針對他們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