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有義務將其司機視為員工

加州上訴法院裁定,優步現在被迫將其司機視為僱員。但與競爭對手 Lyft 一樣,VTC 服務強調了一種替代解決方案,它將靈活性和自僱人士的社會福利結合起來。這加州民眾受邀在全民公投中投票贊成或反對 VTC 提案。

10 月 22 日星期四,加州上訴法院裁定 Uber 和 Lyft 服務公司在法律上有義務將其司機視為員工。因此,加州可以自由地強制公司遵守關於獨立工人地位的「AB5」法,一月生效。

該立法迫使公司零工經濟(「零工經濟」),一種基於靈活、臨時或獨立工作的經濟模式,向其員工提供員工身份。 Uber 和 Lyft 一直拒絕將司機視為僱員,這使他們無法享受許多社會保障,例如最低工資、專業費用報銷或家庭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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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執行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投

優步“不是招募實體”“一家運輸公司”但有一個“讓乘客和司機接觸的多維平台”美國公司的律師辯稱。代表加州以及舊金山、洛杉磯和聖地亞哥等城市的律師馬修·戈德伯格則指責 Uber 和 Lyft 的政策傷害了獨立司機。

為了逃避「AB5」法的措施,Uber和Lyft設立了一個替代解決方案,稱為« 提案 22 »它包括對司機的某些社會保護,例如最低工資120%的基本工資、醫療補貼和工傷保險。

加州選民被要求於 2020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總統選舉期間對 Uber 和 Lyft 提案進行投票。為了說服該州居民,VTC 目前正在電視和廣播中不斷播放支持「22 號提案」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