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和Google操縱我們,不尊重GDPR(通用數據保護法規),確認了一項在2018年6月27日發布的研究。這些群體自願提出的參數不尊重其服務和應用程序的隱私。
GDPR(一般數據保護條例)於2018年5月25日生效在歐盟。所有網站,服務和應用程序都被迫適應有關我們個人信息的收集和共享的新規則。但是,挪威消費者委員會於2018年6月27日發布,並由法新社傳遞,但Facebook和Google不遵守GDPR。
GDPR:Facebook和Google不符合
根據這份報告,Facebook和Google非法鼓勵用戶共享其數據,特別是通過提供被視為的默認設置“ intrrusifs”。理事會數字服務總監Finn Myrstad在新聞稿中估計“這些社會操縱我們,以便我們分享有關自己的信息”。
研究表明,基本設置通常是我們私人生活最不尊重的事實,而Facebook和Google都沒有為我們提供修改。即使您想轉向促進更好機密性的選項,這些行動“需要更多點擊,通常被隱藏”,對研究感到遺憾。
“在許多情況下,服務隱藏了一個事實,即用戶幾乎沒有真正的選擇,並且只需使用服務即可接受完整的數據共享”,她補充說。“這表明缺乏對用戶的尊重,並繞開了讓消費者控制其個人數據的概念”,ConsidèreFinn Myrstad。
RGPD實施僅幾天后,12,000人對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和Microsoft投訴。所有這些公司都已被指控違反了新法規所施加的要求。進入後不到24小時GDPR,投訴從Facebook和Google那裡聲稱數十億美元。他們被指控強迫用戶接受不再能夠使用某些應用程序(例如WhatsApp或Instagram)的痛苦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