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摩爾“復仇色情之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我們也稱之為“網路上最討厭的人”面臨最高 7 年監禁的風險。他的判決是罪有應得。
報道這項資訊的是《衛報》網站。「復仇色情之王」剛被判入獄2年半。對於那些不知道的人來說,「報復性色情」的原理是在網路上發布前女友的親密照片或影片。一開始就已經很噁心了。
亨特·摩爾的表現仍然更差。在他於 2012 年 4 月關閉的網站 IsAnyoneUp.com 上,他允許網路使用者發布此類圖像。如果這還不夠,他還要求一名同夥幫助他侵入電子郵件帳戶以竊取圖像並將其發佈到他的網站上。簡而言之,是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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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被判處兩年半監禁外「復仇色情之王」將接受司法監管3年在他第一句話的末尾。在這三年中,他將受到一名緩刑官的監督,他必須向緩刑官傳達所有的訊息。“電腦、裝置、暱稱、密碼和電子郵件帳戶”他將使用的。
「復仇色情」在世界各地都受到非常嚴肅的對待,特別是在美國和英國。例如,在英國,年初通過了一項法律,將這種做法定為犯罪。
在洛杉磯,一名 30 歲的男子因管理與亨特摩爾 (Hunter Moore) 相同類型的網站而被判處 18 個月監禁。最後,谷歌最近承諾密切監控這些做法,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