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報廢:製造商罰款 30 萬歐元併入獄 2 年!

計劃報廢,相當有計劃。損壞的零件、完全損壞的設備、過時的作業系統、有缺陷的配件。高科技巨頭的這些做法不勝枚舉,已經司空見慣。

充電器雖然有六個月的保固期,但使用八個月後就無法使用了?還有什麼比這更正常的呢? (幾乎)每個人都發生過這種情況。是的,但這並不是因為旨在掏空消費者錢包的做法很常見,所以它們是正常的。

為了對抗計畫報廢,除了對消費者財務的影響外,還會對生態產生重大影響,參議院昨晚就法律文本進行了投票(能源轉型和綠色成長法案)由生態部長 Ségolène Royal 提出。

這是法律第一次定義什麼是計畫報廢。製造商被警告,如果他們濫用這種做法,他們將受到嚴厲懲罰。

計劃報廢是指資產的使用壽命因設計而故意縮短的任何策略,從而因經濟模型的原因限制其使用期限。 – 依法規劃報廢的定義 –

因為法律規定它將符合計畫報廢的條件任何旨在縮短產品壽命的設計目的是促使消費者購買新產品。出於某種原因,進行此類行為的品牌將受到嚴厲制裁:最高 30 萬歐元罰款和兩年監禁

可以說,高科技巨頭非常有興趣密切關注他們的做法。因為每個案件都可以提交給法官,法官將評估是否有計劃報廢。這還不包括像這樣的協會UFC-Que Choisir 不惜集體進攻。在那裡,金額可以迅速增加。製造商已被警告,遊戲規則已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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